省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小组
为加快推进我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卢雍政(副省长、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张吉兵(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少波(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王嶒(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王瑰(省财政厅副厅长)
马雷(省商务厅副厅长)
杨军(省地税局副局长)
丁琨(省工商局副局长)
舒葳韧(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马林波(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周进新(省国税局副局长)
孙涌(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郝曙光(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副局长)
金利佳(贵州银监局副局长)
张国辉(贵州证监局副局长)
王玉祥(贵阳市副市长)
曾文平(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王嶒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工作小组及工作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省发展改革委代章。
二、工作小组职责
(一)负责审核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设立申请。
(二)审议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中的重要政策和事项,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对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制定和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组织协调,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受理试点企业的申请并组织审核,出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设立的审核意见。
(二)组织获准试点企业的备案管理。
(三)受理试点托管银行的申请并组织审核。
(四)组织拟定与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相关的政策和工作制度,经工作小组批准后推进实施。
(五)对试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督促试点企业定期提交情况报告;收集整理试点工作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提请工作小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