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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改革动态(2018年3月16-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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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总体部署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3月28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制度体系的变革,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领导,紧密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推动改革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关于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推动国际经济治理结构完善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方案(试行)》、《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方案(试行)》、《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会议指出,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实际举措。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推动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要强化自我监督,在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开展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取得显著成效。督察进驻期间共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8万多人,受理群众环境举报13.5万件,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8万多个。下一步,要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把推广典型经验同推动面上改革结合起来,围绕直接面向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会议强调,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目的是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要围绕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会议指出,要把积极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作为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的重要抓手,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有所贡献,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以多边机制和平台为重点,运用好财政、货币、结构性改革等政策工具,统筹发挥好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逐步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新机制。

会议强调,进一步深化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要认真总结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经验,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照国际先进规则,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防控风险为底线,扩大开放领域,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大局。

会议指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要立足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坚持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的类型统一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促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发展。

会议强调,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监管短板,明确企业投资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强化股东资质、股权结构、投资资金、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监管,加强实业与金融业的风险隔离,防范风险跨机构跨业态传递。

会议指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会议强调,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要根据公安机关性质任务和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尊重警务技术人才成长发展规律,完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建立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拓展民警职业发展空间。

会议指出,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是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要遵循科技人才发展和科研规律,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科学设立评价目标、指标、方法,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要坚持预防和惩治并举,坚持自律和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科研氛围。

会议指出,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要贯彻党的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相融合,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会议强调,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推动、择优选聘、专兼结合,优化队伍结构,着力提高素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保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是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完善科学领导和决策、有效管理和执行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研究、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加强对地方和部门工作的指导。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能力,确保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转变和优化职责是关键。要在改职责上出硬招,不光是改头换面,还要脱胎换骨,切实解决多头分散、条块分割、下改上不改、上推下不动的问题,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要在宏观管理、市场监管、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生态环保、应急管理、退役军人服务、移民管理服务、综合执法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重点攻坚、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对表、积极作为,结合机构改革,加快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

会议指出,要统筹安排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各领域改革,既要通过机构改革推进各领域改革,又要在深化各领域改革中优化机构职责配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一批改革任务和分工的调整,要把同机构改革相关联的改革事项理清楚,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责任明确、协同推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新一届国务院开始全面履职。

会议指出,昨天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紧抓创业创新培育新动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多下硬功夫。会议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12个方面57项重点任务逐项分解、明确责任,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建立抓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抓紧制定推进重点工作的方案和台账,做到每项任务有措施、有进度安排、有责任人,对市场和群众期盼的重点措施要抓紧出台实施,强化督查,确保落地见效,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实现新一届国务院工作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我国发展面临不少困难挑战。各级政府一要保持战略定力,努力攻坚克难,提高政策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巩固和扩大经济稳中向好势头。二要抓住“牵牛鼻子”的重点领域改革集中攻坚,把国务院机构改革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落实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六个一”重点任务和减税减费措施,为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为人民群众办事增加便利,出台进一步放宽准入、扩大开放的政策,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三要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重点,纾解民生痛点的新招实招要抓紧推出,普惠性、见实效的实事好事要抓紧办好,把提高群众获得感的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始终,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会议对依法由国务院审查批准的组成部门以外的国务院所属机构调整和设置进行了讨论,通过了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机构改革工作,做到职责平稳过渡、工作无缝衔接,在相关职责调整到位之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按原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不出现责任缺位、工作断档,实现机构改革和推动发展互促共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听取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机构重置、职能调整按时到位;讨论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扩展普惠金融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部署,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同时,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决策、经营。初步测算,今后三年基金累计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5000亿元左右,约占现有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的四分之一,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会议指出,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国务院今年的一件大事。国务院已成立专项协调小组,有关工作正积极稳妥推进。会议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化机构改革同“放管服”结合起来,着力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日常管理尽责到位、应对突发事件相互补位,形成工作合力,决不允许出现管理“死角”,确保国务院机构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平稳有序、协同推进,确保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会议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决定提请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

二、机构改革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包括八个方面:一、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二、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三、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四、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六、深化跨军地改革;七、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八、深化地方机构改革。

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主要包括: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不再保留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统一管理电影工作;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统一管理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优化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

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包括:组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包括:组建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重新组建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优化审计署职责;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撤销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建制;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水利部;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包括:组建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更名为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包括: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

深化跨军地改革包括:公安边防部队改制;公安消防部队改制;公安警卫部队改制;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武警部队不再领导管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武警部队不再承担海关执勤任务。

《方案》还就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提出了要求。

《方案》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进一步放开外商投资准入限制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7号》,放开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限制。

《公告》遵循鼓励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开放、防范业务风险、保障信息安全的原则,在商业存在、业务系统、信息保护等方面对外商投资支付机构提出要求,给予其全面国民待遇,进一步完善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制度。《公告》将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共同构成内资、外资支付机构的监管框架。

《公告》指出,境外机构拟为我国境内主体的境内交易和跨境交易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应当在我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应当在我国境内拥有安全、规范、能够独立完成支付业务处理的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

《公告》要求,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在我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金融信息的存储、处理和分析应当在境内进行。为处理跨境业务必须向境外传输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境外主体履行相应的信息保密义务,并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

四、信用体系建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决定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评标评审专家及其他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备忘录》提出,联合惩戒的对象是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并被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以及其他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前述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包括“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限制参与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等在内的38项联合惩戒措施。

《备忘录》强调,各《备忘录》签署部门将把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部门认真做好《备忘录》落实工作,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与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建立同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国土资源部门在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应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通知》强调,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及时推送至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及时反馈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五、地方改革

3月22日,上海市教委发布《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50%至65%的招生计划将采用名额分配的方式下达到有关区和初中学校,以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到2022年,初步建成具有上海特点、体现科学教育质量观,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制度。

《实施意见》指出,上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员、全考、全用”,考试结果按需求呈现和使用,计分科目总分为750分。主要变化包括:外语科目增设听说测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等;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基础上,配套建立相关电子平台,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继续优化中职校自主招生办法,推进中本贯通和中高职贯通试点,逐步探索中职校统一招生录取实行招生计划不分区、全市投档录取的办法。

《实施意见》要求,上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从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目前初中在校七、八、九年级学生不受影响。据悉,上海各区中小学将于政策发布后一周内组织召开家长会,宣讲解读中考改革有关政策。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试点。试点期为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周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要完善配套制度,对纳入改革试点的行政许可等事项,有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逐项制定改革行政审批方式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制度文件;坚持依法推进,加快推进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加大督查评估,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

《方案》指出,此次“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是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责任、推进综合监管,强化信用监管,注重协同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信息共享水平,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等改革,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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