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3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
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8〕2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将《贵州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15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41号)同时废止。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